四川水土保持验收
专栏:常见问题
发布日期:2019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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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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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,2010年12月25日)第二十七条“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,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;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,20101225日)第二十七条“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,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;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,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;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,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。一众工程咨询集团是专业第三方机构,主要从事可研报告、节能报告、水土保持方案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、交通影响评价、专项债实施方案等咨询服务工作,全国各地均有分公司,统一咨询热线:4000-6677-67。现面向全国招募合作伙伴,个人或公司均可。咨询热线:4000-6677-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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